| 办理认证须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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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受理经过巴基斯坦公证处公证、巴外交部驻卡拉奇办事处认证的(该认证有效期为一年),送往中国使用的符合中国法律、法规而又不损害中国利益的各类文书的认证。 申请人需: 1、 准备认证材料的中文译文(如需要) 2、 准备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3、 完整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(写明申请缘由) 4、 提交有效身份证明(一般为护照复印件) 注: 婚姻事项的认证需提供另一方的未婚证明及申请书。 收费:认民事每份960卢比, 认商事每份1920卢比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