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总领馆信息 巴基斯坦概况 中国概况 中巴关系 领区概况 领事侨务 经济商务 文化教育
  首页 > 领事侨务
办理认证须知

 

  本馆受理经过巴基斯坦公证处公证、巴外交部驻卡拉奇办事处认证的(该认证有效期为一年),送往中国使用的符合中国法律、法规而又不损害中国利益的各类文书的认证。

  申请人需:

  1、 准备认证材料的中文译文(如需要)

  2、 准备认证材料的复印件

  3、 完整填写《公证认证申请表》(写明申请缘由)

  4、 提交有效身份证明(一般为护照复印件)

 

注: 婚姻事项的认证需提供另一方的未婚证明及申请书。

 

收费:认民事每份960卢比, 认商事每份1920卢比

 

 

 

 

推荐给朋友
  打印本稿